2014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全国将举办各种纪念和宣传活动,缅怀邓小平同志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建立的不朽功勋,深入宣传他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崇高思想和风范,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根据中共中央文献办公室第三编辑部的批复,拟举办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全国版画展。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如下:
一、展览题目:
小平您好——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全国版画展
二、展览时间、地点
2014年8月起,北京,深圳,上海,成都,重庆
三、主办单位
中国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中国国家画院版画院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三编研部
中共广安市委、市人民政府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区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邓小平故居管理局
重庆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会
綦江农民版画院
五、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主任:吴长江 龙平平 王建军 王 越
副主任:姜 陆 广 军 姜淑萍 阿 鸽 徐 亮
唐雄兴 张泰春
委员:王宏兴,邓林,代大权,刘健,孙萍,吴大钱,张杰,骆丘雄,咸懿,童光辉
秘书长:钟远平
副秘书长:钱 奇 陈安年 陈 扬 李毅力 桂焕勇
办公室主任:桂焕勇(兼)
(二)创作委员会
主任:代大权
副主任;隋自更 戴政生 邵常毅
委员:丁杰,于承佑,王建山,孔国桥,邓林,李康,李全民,张鸣,张烨,张广慧,张敏杰,陈超,范敏,罗桂荣,武海成,杨锋,郑作良,徐宝中,袁庆禄,黄作林,程兆星,雷务武,康宁,康剑飞,戚序,腾雨峰,魏谦
秘书长:李毅力、桂焕勇
(三)评选委员会
由中国美协版画艺术委员会和国家版画院聘请专家担任
六、作品要求
1.展览作品110件。
2.凡参与创作的作者,可参考中央文献研究室第三编研部审定的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版画展创作大纲内容进行创作。
3.创作时间:2012年9月至2013年12月。
4.版种:木版画、铜版画、石版画、丝网版画、综合版画
5.作品尺寸不限。
6.凡参加创作作者先将创作草图拍照或扫描成电子文件发送至创作委员会,经创作委员会评选入围者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进行第二阶段创作,创作草图收件时间:第一次,2012年12月31日。第二次,2013年3月31日。创作完成后于2013年12月31日前邮寄作品原件到创作委员会。创作草图评选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不退,终评落选作品全部退件。
七、 作品待遇
1.入选作品由綦江区人民政府发给收藏费人民币伍仟元(小写:5000元 税后)。
2.本次展览设优秀作品奖50名,奖金人民币柒仟元(小写:7000元 税后)。奖金由綦江人民政府发放,奖金不包括收藏费。
3.获奖与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发结作者获奖证书和入选证书,并赠送画册二本。
八、 主办方和作者的权利与义务
1.凡作品入选展览作者,每件作品需交2幅,一幅捐赠给广安邓小平故里管理局,作永久性展览收藏;另一幅捐赠给綦江区古剑山国际版画村“邓小平版画艺术馆”作永久性展览收藏。
2.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不再另行支付酬金。
3.凡参与本次创作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九、 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全国版画展组委会办公室和创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院。
联系地址: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院(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版画广场)
邮政编码:401420
联系电话:023-48617436 023-48678133
传 真:023-48617435 023-48678135
联 系 人:
桂焕勇(手机:15310153001 办公室:023-48678132)
王 晶(手机:13594627046 QQ:287355008)
周丹丹(手机:13996255810 QQ:40738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