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是我国北方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特殊的历史进程、地理位置、极具异域风情的历史建筑和独特人文造就了哈尔滨这座具有异国情调的美丽都市,素有“冰城”、“天鹅项下的珍珠”、“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等美称。随着我国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哈尔滨依据自己的优势打造了“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尔滨冰雪节”、“哈尔滨湿地文化节”及“八荒通神——哈尔滨美术双年展”等一系列新的文化品牌,博得了“文化之都”、“音乐之都”、“冰城夏都”的美誉。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美术事业持续繁荣、发展,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中国画艺术的创作、交流和展示,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共同主办第二届“八荒通神——哈尔滨美术双年展(中国画)”。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
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黑龙江禹舜文化艺术研究院
禹舜美术馆(呼兰区美术馆)
协办单位:哈尔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央数字书画频道
黑龙江省中华文化发展基金会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刘大为
主 任:吴长江 张丽欣 卢禹舜
副主任:徐 里 杜 军 兰 峰
秘书长:杜 军(兼) 丁 杰 王 项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亓 兵 毛猛平 王 丽 王 飚 王亚平
卢 虓 纪连彬 吴团良 李 岗 孟宪德
周艺文 赵云龙 高 弟 高卉民 董竟成
办公室主任:董竟成 廖 勤
办公室副主任:刘 锋
展览编辑:苏 鸣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14年6月6日
五、展出地点:禹舜美术馆(哈尔滨)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优秀作品50件,入选作品100件。
七、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优秀作品50件(税前收藏费20000元/件);入选作品100件(税前收藏费12000元/件)。作品全部由组委会收藏。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八、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1张(10寸)参加初评,照片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初评入围者接到电话通知后邮寄原作(送原件地址另行通知),同时通过邮局汇寄150元评选费进行终评,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终评落选作品退件。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参评,中国美术家协会将在3年内拒绝此作者参加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任何展览活动。
3.初评投递作品照片,相同作品照片如反复多次投递,中国美术家协会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九、送件要求:画幅尺寸统一6尺整张,横竖不限。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收作品照片时间:自广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 4月25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 A座710,邮编:100083
收件人:苏鸣
办公室电话:(010)59759683
十二、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 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四、画展信息可登录www.caanet.org.cn(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